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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全職實習心理師招募公告】📣詳見內文

2025-10-28• 學輔公告

 

📣【115學年度全職實習心理師招募公告】📣
輔仁大學學生輔導中心 115學年度全職實習心理師招募

 

一、申請資格及名額

  1. 資格:心理、輔導與諮商等相關(碩、博士班)在學研究生,須修習過諮商輔導相關課程,並已完成兼職實習者
  2. 名額:3名(請註明參加A、B班甄選,可複選)
    1. 2名A班:09:00-18:00、1名B班:13:00-21:00
    2. B班時間可能異動,視中心業務情況調整
    3. 若B班無人甄選則由三位實習心理 師輪流值晚班。

 

二、實習期間

  1. 民國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配合本中心上班時間,每週實習32小時(含駐地督導)。
三、實習內容:個別諮商(包括初談)及團體諮商。
  1. 心理衛生教育推廣活動(大型講座、午餐約會、班級輔導、主題輔導以及其他心衛活動之設計與執行)。
  2. 心理衡鑑與測驗實施及解釋。
  3. 協助信件諮詢回覆。
  4. 錄製Podcast
  5. 諮商輔導相關行政業務(高關懷學生電話訪談,支援中心活動等業務)
  6. 接受中心安排的督導及訓練:
    1. 學生輔導中心提供駐地督導(專業督導1小時/每週、團體專業督導提案1次/學期、行政督導1次/每月、成長團體督導依當年中心規劃安排)。
    2. 需全程參與職前訓練【暫定於115年6月22-24日(一~三)實施三天,期程會另行通知。】
    3. 參與本中心每學年不定期舉辦之諮商專業知能訓練。

四、相關權利與義務

  1. 實習生得參與中心主辦之個案研討會及相關專業研習活動,並視中心需求出席相關會議。
  2. 實習生應按時在中心內,完成諮商專業相關紀錄,如初談紀錄、諮商紀錄、施測報告、結案報告等。為維護個案權益,在本中心接案之錄音、錄影帶與書面資料,一律不得攜出,惟若因接受課程指導老師督導之需,則事先徵得本中心書面同意。
  3. 實習生應熟悉其所屬學校之相關實習規定並事先與中心協調相關配合事宜。
  4. 應遵守機構倫理、諮商專業倫理,若違反倫理,本中心有權調整、終止實習內容。
  5. 實習期間如有請假需求,以不影響中心運作為前提考量。
  6. 實習完成後,合格者,中心將授予實習證明書。
  7. 實習期間提供實習津貼,金額配合當年中心預算。

 

五、申請資料
繳交下列資料,每個項目以不超過兩頁為原則,請合併成一個PDF檔案上傳,檔案名稱請寫「名字」。若未符合規定格式,則不予審查。請勿提供下列五項以外之資料。

  1. 履歷表(需含照片)。
  2. 成績單(含大學、研究所歷年成績,內容清晰可辨識已修過之科目)。
  3. 自傳。
  4. 駐地實習之實習計畫書(含個人有興趣或偏好的諮商學派,及對督導的期待)
  5. 請根據你的諮商風格與角度撰寫過往接案經驗與反思。

 

六、審核流程


>>第一階段(資料審查):
  1. 請於民國114年11月27日(四)下午17:00前至https://forms.gle/P2Mt4Sz5mrff5Tky6 登入填寫資料,並將相關資料上傳。
  2. 通過資料審查者,將於民國114年12月09日前以電話/email通知面試,請務必詳填電話與e-mail並留意之。

>>第二階段(面試)

  1. 114年12月12日進行第二階段口試,並預計於114年12月12日或12月16日公布錄取通知。

 

備註:

 

★每週三下午1:30~3:30為心理衛生推廣活動,該時段為中心規定必須到班時間。

★如有疑問歡迎洽詢(02)2905-3003或 153007@mail.fju.edu.tw 林軒萍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