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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全職與兼職實習心理師招募公告】📣詳見內文

2023-11-13• 學輔公告

📣【113學年度全職與兼職實習心理師招募公告】📣


學生輔導中心113學年度兼職實習心理師招募

一、申請資格及名額:
  1. 資格:心理、諮商輔導或臨床相關相關學系研究所﹙113年8月升碩二以上、博士班﹚學生,且須修習過諮商輔導課程,曾在相關機構接受諮商基本技巧訓練者尤佳。
  2. 名額:4名
二、實習期間:
  1. 民國113年7月至114年6月,須參加實習生職前專業訓練以及中心辦理之研習。
  2. 每週在班時間8小時(須拆2天或以上完成),需配合個別諮商時段5小時、行政櫃台/初談2小時。(團體督導時間另外計算)
三、實習內容:
  • 個別諮商及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
  • 接受本中心安排之團體督導,探討實習實務上的議題。
  • 支援本中心之輔導行政業務。(行政櫃台、初談、班級活動及高關懷學生電話訪談)
  • 參加本中心不定期舉辦之輔導知能研討會。
  • 參加本中心舉辦之職前專業訓練。【預計於113年6月24-26日(一~三)實施三天,若因疫情改為線上舉辦,期程會另外通知】
四、相關權利與義務
  • 接受中心諮商心理師之團體督導(依中心當年規劃)2小時/週。個別諮商5小時/週,行政櫃台/初談2小時/週及輔導行政。
  • 實習生應按時完成中心相關紀錄如初談紀錄、諮商紀錄、施測報告、結案報告等,為維護個案權益,在本中心接案之錄音、錄影帶與書面資料,一律不得攜出,惟若因接受課程指導老師督導之需,則需事先徵得本中心書面同意。
  • 實習生應熟悉其所屬學校之相關實習規定並事先與中心協調相關配合事宜。
  • 應遵守機構倫理、諮商專業倫理,若違反倫理,本中心有權調整、終止實習內容。
  • 實習期間如有請假需求,以不影響中心運作為前提考量。
  • 實習完成後合格者,中心將授予實習證明書。
五、申請資料:

繳交下列資料,每項目以不超過兩頁為原則,請合併成一個PDF檔案上傳。檔案名稱請寫「名字」。若未符合規定格式,則不予審查。請勿提供下列三項以外之資料。

  1. 履歷表(需含照片)。
  2. 成績單(含大學、研究所歷年成績,內容清晰可辨視修過的科目)。
  3. 自傳。
  4. 實習計畫(動機、目標、期待)。
  5. 審核流程:
  6. 第一階段(資料審查):
  7. 請於民國113年1月12日(五)12:00前至 https://forms.gle/1QV5kXRFmLKv3Xhr9填寫資料,並將相關資料上傳。(不需郵寄紙本)
  8. 通過資料審查者,將於民國113年1月19日(五)以e-mail/電話通知面試,請務必詳填e-mail並留意之。

學生輔導中心113學年度全職實習心理師招募
 一、申請資格及名額:
  1. 資格:心理、輔導與諮商等相關(碩、博士班)在學研究生,須修習過諮商輔導相關課程,並曾在相關機構接受過諮商基本技巧訓練者。
  2. 名額:4名(請註明參加A、B班甄選,可複選-3名A班:09:00-18:00/1名B班:13:00-21:00);B班時間可能異動,視中心業務情況調整,若B班無人甄選則由四位實習心理師輪流值晚班。
二、實習期間:
民國113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配合本中心上班時間,每週實習32小時(含駐地督導)。
三、實習內容:
  1. 個別諮商(包括初談)及團體諮商。
  2. 心理衛生教育推廣活動(大型講座、午餐約會、班級輔導以及其他臨時規劃之心衛活動等設計與執行)。
  3. 心理衡鑑與測驗實施及解釋。
  4. 協助信件諮詢回覆。
  5. 諮商輔導相關行政業務(高關懷學生電話訪談,支援中心活動等業務)。
  6. 接受中心安排的督導及訓練:
    1. 學生輔導中心提供駐地督導(專業督導1小時/每週、團體專業督導提案1次/學期、行政督導、成長團體督導依當年中心規劃安排)。
    2. 需全程參與職前訓練【預計於113年6月24-26日(一~三)實施三天,若因疫情改為線上舉辦,期程會另外通知。】
    3. 參與本中心每學年不定期舉辦之諮商專業知能訓練。

四、相關權利與義務
  1. 實習生得參與中心主辦之個案研討會及相關專業研習活動,並視中心需求出席相關會議。
  2. 實習生應按時在中心內,完成諮商專業相關紀錄,如初談紀錄、諮商紀錄、施測報告、結案報告等。為維護個案權益,在本中心接案之錄音、錄影帶與書面資料,一律不得攜出,惟若因接受課程指導老師督導之需,則事先徵得本中心書面同意。
  3. 實習生應熟悉其所屬學校之相關實習規定並事先與中心協調相關配合事宜。
  4. 應遵守機構倫理、諮商專業倫理,若違反倫理,本中心有權調整、終止實習內容。
  5. 實習期間如有請假需求,以不影響中心運作為前提考量。
  6. 實習完成後,合格者,中心將授予實習證明書。
  7. 實習期間提供實習津貼,金額配合當年中心預算。
五、申請資料:
  1. 繳交下列資料,每項目以不超過兩頁為原則,請合併成一個PDF檔案上傳,檔案名稱請寫「名字」。若未符合規定格式,則不予審查。請勿提供下列五項以外之資料。
    1. 履歷表(需含照片)。
    2. 成績單(含大學、研究所歷年成績,內容清晰可辨識已修過之科目)。
    3. 自傳。
    4. 駐地實習之實習計畫書(含個人有興趣或偏好的諮商學派,及對督導的期待)
    5. 成長團體計畫書乙份:請設計一份適合輔大學生需求的6-8次成長團體,每次1.5-2小時,內容格式如附件。

六、審核流程:
第一階段(資料審查):

  1. 請於民國112年12月22日(五)中午12:00前至
https://forms.gle/b4bWYo36ocMzGJP16填寫資料,並將相關資料上傳。
  1. 通過資料審查者,將於民國112年12月29日前以電話/email通知面試,請務必詳填電話與e-mail並留意之。
 
第二階段(面試):
112年1月04日或1月05日進行第二階段口試,並預計於112年1月05日公布錄取通知。
 
備註
★每週三下午1:30~3:30為心理衛生推廣活動,該時段為中心規定必須到班時間。
★如有疑問歡迎洽詢(02)2905-3003或145053@mail.fju.edu.tw彭雪莉老師